为优化国有资产避免空置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,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垂询洽谈:
一、招租标的基本信息
1.商铺位置:位于大庆东路15号临街门面一至三层,春天大道商业附近;
2. 商铺类型:可用于商业、办公等;
3. 房屋状况:房屋结构完好,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,装修情况精装,通风采光优良,交通便捷,周边生活及商业配套成熟;
4. 用途限制:可用于办公、商业,可用于零售餐饮等,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物业规划要求;
5.租房位置及面积:
| 位置 | 租房面积(㎡) |
| 临街门面左侧第1间 | 38.8 |
| 临街门面左侧第三间一层至三层 | 944.25 |
| 临街门面左侧第四间及第五间 | 95.83 |
| 院内拱形门面一层至二层 | 1365.04 |
二、租赁期限及租金标准
1. 租赁期限:1年(自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),可协商续租条款。
2. 房屋租金标准:以我公司聘请的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的租金为起拍租金,租金按季支付,交三押一,支付方式为转账(公司账户),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。
3. 押金要求:签订合同时需缴纳相当于1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,租赁期满无违约行为则全额无息退还。
三、承租方资格要求
1. 法人单位:需提供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合法有效证件,无不良经营记录。
2. 自然人:需提供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,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无违法违规记录。
3.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物业相关管理规定,承诺合法使用租赁物业。
四、洽谈方式
1. 咨询时间:工作日上午[8:30-12:00](法定节假日除外)
下午[8:30-12:00](法定节假日除外)
2. 联系人:王琦、张婷
3. 联系电话:3222629
4. 现场看房:需提前[1-3]个工作日预约,由招租方统一安排。
五、其他事项
1. 招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资格进行审查,择优确定合作方。
2. 租赁物业的装修、维护等相关费用及责任,按合同约定执行。
3. 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双方协商解决,最终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。
4. 本公告有效期自发布之日起90天,招租方保留最终解释权。
[招租方名称]:襄阳市樊城区城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
[发布日期]:2026.02.09
[招租方名称]:襄阳市樊城区城市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






